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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24年杭州市中小学美术教学论文评审通知

杭州市基础教育研究室

2024-11-20 14:35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教研室,

各直属普高:

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入推进中小学美术课程改革,提升美术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及时总结美术课堂教学和学校美育改革的优秀成果,根据教研计划,决定举行2024年杭州市中小学美术教学论文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参评论文应围绕当前课改,凸显“学为中心”,针对基础美术教育理论与实践、改革与发展进行研究和论述。突出新颖性、实践性、学科性、科学性。

二、评选要求

1.一人选送一篇论文参评,合作撰写论文,作者不得超过二人。

2.论文字数不超过6000字。

3.已在市级以上评比中获奖论文不得参评。

4.参评文章不得抄袭或下载他人文章,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三、送交要求

1.上城区、拱墅区、萧山区、西湖区各15篇,临平区、余杭区、钱塘区、富阳区、滨江区、临安区、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各12篇,直属普高每校1-2篇(其中杭七中5篇)。

2.参评论文与参评篇目表,以电子稿的方式,由各区县(市)教研室统一填写论文申报表(见附件1),直属普高以校为单位,于2024年12月20日之前,发送至475072823@qq.com邮箱。文件名设置:区+序号+题目。

3.为确保评比的公平性,参评论文电子稿上不注明作者单位及姓名和作者姓名、单位的图片,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四、评审办法

按照教研室统一规定,邀请相关专家评出一、二、三等奖,一、二、三等奖的获奖比例分别为10%、15%、20%。

附件:

关于举行2024年杭州市中小学美术教学论文评审通知(2024-361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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