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厅属事业单位:
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课题已完成受理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经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将立项课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支持
本年度设立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课题762项,其中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53项、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184项、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525项。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资助研究经费总计39万元,均已下达至课题负责人所在区直高校,具体资助情况详见附件。其他单位的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因自治区财政部门不再转拨经费的缘故无法拨付研究经费。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承诺的配套资助经费请予以保障。
二、成果要求
所有类别课题均要求在3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获批立项之日起计算。如已达到结题成果要求,申请结题时研究期限最短不少于1年;如尚未达到结题成果要求,可申请延期一次,整个研究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在申请结题时,每项课题均需按照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要求提交《结题申请书》(含研究总报告)和已完成的预期阶段性成果等结题材料。阶段性成果应为课题获批立项后、研究期限内的成果,与课题研究主题无关的材料,不得列入本课题的研究成果。获批立项课题的预期阶段性成果要求为: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为高校的,需在北京大学图书馆所确定的中文核心期刊中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出版专著不少于1部,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为其他单位的,需在国内省级及以上中文学术期刊中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需在国内省级及以上中文学术期刊中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需在国内省级及以上中文学术期刊中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除研究总报告外,课题负责人至少为1篇研究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咨政报告等)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独立作者。
所有课题均应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开备案的中文出版物中发表研究成果。课题公开发表研究成果需在醒目位置独家注明“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字样,未独家注明的公开发表成果,不视为该课题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成果应在申请结题前正式出版发行,并提交该成果在国内权威中文期刊数据库中的收录证明。
三、课题管理
获批立项的课题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课题系统按《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等4个文件(桂教科学〔2018〕15号)进行过程管理、成果鉴定和办理结题手续。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使用、宣传和转化推广。申报材料原件请有关单位和申报人自行留底,以备结题阶段使用。课题研究过程的相关表格可登录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查看下载。
请获批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及时登录课题管理信息系统确认课题状态,积极准备开题事宜。申报时未提交含有所在单位签章的《申请评审书》扫描件的课题负责人,请在课题开题之前补传。请各课题负责人于获批立项之日起三个月内在系统中完成开题材料上传,于获批立项之日起十五个月内在系统中完成中期检查材料上传。逾期未上传相关材料的课题,系统将自动作撤项处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楼1709室,邮编:530021,联系电话:0771—5815396、5815194、5815302,电子邮箱:gxjykxghb@163.com,官方网站网址:https://jykxghb. gxeduyu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