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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教育学会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东教育学会

2025-07-07 14:33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学会及各教科院(教师发展中心),各专业委员会,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促进我省教育科学研究的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广东教育学会学术引领的优势,更好地为广大教师提供专业成长的平台,促进各课题组总结和提炼优秀科研成果,经学会研究,决定开展广东教育学会优秀教育科研成果(以下简称为“优秀教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广东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办公室“十三五”和“十四五”结题的成果(小课题在结题时已评奖的不参与,没有参加过评奖的可以参加)。

(二)广东教育学会所属各专委会“十三五”和“十四五”结题的成果。

二、评审原则

坚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坚持以质量为核心,突出实践创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

三、奖项设置

本次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分学科和学段进行,成果的形式包括:学术专著类、课程读本类、学术论文类、调研报告类、研究个案等五个类别,分别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优秀教科研成果的课题须已完成结题工作,并取得课题结题证书。申报优秀教科研成果的课题主持人,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研究实践过程,作出主要贡献的。

(二)申报成果需填写广东教育学会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打印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三)本次评审采取个人申报的办法,每位参评者最多递交2 项成果。

(四)参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工具书、课程读本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本的专著整体申报,不能单卷参评。未发表的论文及研究报告需同时提供查重报告(查重率需低于20%)。

(五)请于 2025年12月1日前将以上材料寄送至广东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

(六)对于存在成果所属争议、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问题的成果不予受理。

五、评选工

本次评审工作拟于2026年3月初进行,评审结果将在“广东教育学会”官网公布。

成果评奖工作原则上分成教育基本理论、教育心理、德育、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育信息技术、比较教育、体育卫生美育等9个学科。

六、申报方式

(一)成果材料邮寄地址

请按申报要求把广东教育学会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申报表、广东教育学会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寄到广东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363号 1702室。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老师 13902240897、18922309040。

(三)报名缴费

成果评审费 300元/项,通过学会网站:www.gdjyxh.org.cn(文件通知/关于开展广东教育学会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我要报名并交费)进行在线交费。

附件:1.20250612155522342234.docx;

          2.20250612155563276327.docx(申报两项(含两项)优秀教育科研成果以上的单位汇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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