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务治理与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改善
刘贯春 程飞阳 姚守宇 张军
基于“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负债”的敏感度框架,本文以2015年逐步推向全国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制改革为一项准自然实验,系统考察了地方政府债务治理对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的影响。双重差分估计显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制改革显著弱化了固定资产投资对流动负债的正向敏感度,证实了地方政府债务治理有助于改善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随后的异质性分析发现,对于地方隐性债务规模大的城市以及融资约束严重、研发密集度强和信息披露质量高的企业,上述效应更为凸显。进一步的作用机制检验表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制改革显著制约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债务总规模的持续攀升,而且显著延长了企业债务期限。特别地,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制改革提升了企业生产率,并降低了经营风险。本文强调,地方政府债务治理不仅有助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而且有利于缓解政企融资竞争关系以优化企业投融资期限匹配,这对于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政策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