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部诉讼地位及其性质研究
张成
如今项目部这一临时职能办事机构的设立越来越普遍和成熟,但与此相关法律制度却存在不足。本文主要阐述其行为性质及诉讼地位,并且认为工程项目部应该在工程建设具体事项的范围内独立对外承担责任并成为诉讼主体,这样有助于与项目部有关的纠纷更加容易查清事实,促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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