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挑战与回应
胡大成
摘要:数字时代中的知识产权相较于传统的知识产权.在类型和被侵犯的行为样态上均有新的发展。这使得当前知识产权刑法体系应对起来捉襟见肘。主要表达是确定侵权后果的目的更加困难。以及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追责路径存在缺陷。究其原因,既有知识产权刑法体系的疏漏,也有先刑后民审判程序安排的缺陷.它还包括危险社会中知识产权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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