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辩:有依据、负责任地表达
陈淮高
目前,高中语文教学越来越注重学生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的培养,而审辩思维显得尤为重要,它在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提升思维品质方面居于重要地位。审辩思维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思想家苏格拉底的“反诘法”。苏格拉底在教育中采用对话、发问、反问,一步步启发学生的思维,开发学生的智慧。1941年,美国学者爱德华·格拉泽提出了审辩思维的概念,认为它包含全方位思考问题的角度、逻辑探究和推理论证的学问、运用这些方法的技巧三个要素。在我国,关于审辩思维的相关阐释见于“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等言论之中。简言之,审辩思维就是一种理性、客观、反思性的思维方式,始于质疑,归于反思,通过分析和评估信息、观点或论据的合理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从而得出有价值的判断和结论。其中,既包括比较、分析、概括等思维方法,也包括辩证思考,有依据、负责任地表达的思维能力。审辩思维本质是一种思维的全面审视,是一种继承与发展,是一种理念的整合与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