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负数认识”到“具有相反意义的量”——兼评两则《如何表达具有相反意义的量》教学设计
潘红娟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2022年版课标”)中,将“认识负数”调整为“如何表达具有相反意义的量”,并将其纳入“综合与实践”领域,以主题学习的形式将“负数”这一新知学习融于主题活动中。那么,作为数概念学习内容的“认识负数”,与作为“综合与实践”内容的“具有相反意义的量”,其学习目标、学习方式、学习路径该有怎样的变化?教师在目标定位、任务设计、学习推进时应该注意什么?我们借助陈庆橹老师的《更高的视野更深的理解》(以下简称“设计一”)和萧恩颖老师的《借助现实情境理解意义本质》(以下简称“设计二”)两则教学设计来进行分析与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