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虚拟经济及其增加值测算——基于国民收入来源的视角
赵文 张车伟
按照国民经济核算原理,国民收入的来源可以划分为新增财富和已有财富。将转移的已有财富视为创造的新增财富并核算为净增加值,在统计上夸大GDP中净增加值份额,势必给收入分配带来新的趋势性矛盾。虚拟经济的本质属性是转移已有财富,但不创造新增财富。基于此,重新核算中国虚拟经济增加值规模,研究发现,2006—2018年,虚拟经济增加值占全国GDP的比重在3.87%—5.39%之间,虚拟经济净增加值占全国GDP的比重从0.86%提高到1.80%,总体来看两者均呈上升趋势。因此,需要通过财税手段正面发挥虚拟经济集中财富的作用,但同时更需要警惕并抑制其对收入分配产生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