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离婚冷静期制度及其适用现状
刘淯洋 官品霄 吴燕燕 高溢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新实施的《民法典》提出了离婚冷静期制度,一度引发社会热议。离婚冷静期制度将离婚程序更改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受理、登记(发证),含义为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离婚申请之日起30日内,若双方中有一方不愿离婚的,不予离婚,30日满后,双方均愿意离婚的,方可办理离婚。该制度的提出,引起了理论界、实务界的热烈讨论。本文将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适用现状出发,探寻现有适用中的优势及问题,并提出对应完善建议,以期为离婚冷静制度适用提供绵薄之力。
(共2页)
~~ 试读结束 ~~
全文下载 1.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