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电子商务平台对“大数据杀熟”的监管义务
王琪
摘要:2020年12月,一则关于美团配送费杀熟的博客再度引发公众对大数据杀熟的热议。消费者在享受技术便利的同时成为技术欺凌的对象。尽管我国已有相关法律法规在反垄断领域规制杀熟行为,但在非垄断领域仍有适用空白,加之网络平台的技术优势和算法的隐蔽性,消费者知情权和经营者披露义务出现合规困境,又因监管和救济制度供给不足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较难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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