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其金融支持
张莉
“三农”问题关系到国计民生,一直是我国政府非常重视的问题,而问题的核心则是土地问题,它是制约农村经济建设的瓶颈。2014年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第五次会议上首次正式提出“三权分置”,即所有权属于集体、承包权属于农户、经营权属于农地经营者,三权相分离,实现坚持农地公有制,承包方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承包的农地可以权利共享。也就意味着农村承包地上的土地经营权可以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经济效率的低下导致了农地制度的变迁,坚持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地位稳定不变,对农地产权的权能重建,实现农地承包经营权的细分,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承担不同的功能,保障功能与财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