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认缴制下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探究
李娅婷
摘要:2013年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议,修改了设立公司的登记制度,主要包括:资本制度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取消出资比例限制、取消对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取消强制验资制度。这一改革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鼓励了市场经济的积极发展,但明显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权益。本文以公司债权人的角度探究这次的变革,剖析了现行制度存在的缺陷,从深度和广度两方构建债权人权益保护机制,针对信息披露制度、出资责任制度、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社会信用体系等方面提出建议,从而达到充分保护债权人权益、降低交易风险、维护交易安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