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视域下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及其治理
李喆 陈志勇
元宇宙作为多种颠覆性数字技术驱动的高沉浸、强社交、自由创造的虚拟数字社会,在通过“应用—渗透—干预—操控”的技术逻辑、“扩张—增值—控制—异化”的资本逻辑和“沉浸式体验—具身化交往—价值观传递”的社交逻辑发挥意识形态功能的同时,带来了加剧意识形态博弈、解构政治认同、削弱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聚力、冲击弱化治理效能等风险。面对新风险,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可以从三个方面发力:从技术层面推动构建元宇宙空间命运共同体,从文化治理维度推动中华数字文明全球化进程,从培育元宇宙复合型人才层面发展新质生产力,以期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