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背景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若干问题探析
吴秀玲
随着近年来社会的不断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受到了现代社会的高度重视,这也是检察机关办理民事公益诉讼的一个主要方向。而在实践工作中,需要针对食品安全领域的产品责任与一般侵权责任的界限进行有效地区分协同,对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以及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进行有效的区分,做好相应的衔接过渡。本文中针对民法典的实施作为基础激活惩罚性赔偿规则的适用,对综合因素进行分析,并选择一种最有利于维护社会公益的损害赔偿数额计算规则以及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承担方式,进而保障民法典的实施,能够与我国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形成有效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