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概念形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龚正
“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一个要素,是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的价值要求,也是当代治国理政的基本形式,更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制度保证。“法治”的概念在古今、中西均有差异,但核心内涵体现两个方面:一、强调社会经由法律治理;二、通过法律规范人民权利和义务。[1]这两个内涵突出了法的现代社会属性。而教材定义为“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着眼于防范与惩处”,则是从历史角度纵观“法”的本质属性。历史上的“法”如何变化成为现代的“法治”,应当成为我们教学的重点。
【分 类】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基础教育
【出 处】
《中学历史教学》2023年01期
第3-5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