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人工智能课程“教—学—评”一体化的三个问题与三条路径
林小红 顾荣桢 李惠乾 钟柏昌
2017年,国务院发布《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在中小学阶段开设人工智能相关课程。自此,人工智能课程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多样化的课程实施模式。然而,由于我国各地区在算力基础设施、师资水平等方面存在发展不均问题[1],《义务教育信息科技课程标准(2022年版)》仅在9年级设置了“人工智能与智慧社会”模块,表明在全学段普及人工智能课程仍面临一定挑战。在这一背景下,深圳市作为人工智能教育普及的先行者,积极探索具备国际视野与本地特色的人工智能课程体系。2024年10月,深圳市教育局发布了《深圳市义务教育人工智能课程纲要(修订版)》(以下简称《纲要》),为我国人工智能课程的全学段推进和“教—学—评”一体化实施提供了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