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差”到“倍”,在比较中发展数学眼光——“倍的认识”教学设计与实践
冯林 刘延革
“倍”是两个量之间倍数关系认识的开始,是数量比走向份数比的起点。学生在一年级比差关系的学习中经历了“识别对象—确定标准—寻找关系—表达关系—应用关系”的过程,积累了比较的经验。在教学三年级上册“倍的认识”时,学生借助生活中具体数量的比较,发现新关系,即倍数关系。认知路径更应凸显“确定标准”和“寻找关系”这两个环节,使学生清晰地认识到“倍是两个数量比较中以一个数量为标准,另一个数量包含几个标准的关系”。在这样的过程中,发展学生的数学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