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文教学应细化辨体意识——以五律和七绝为例
徐樑
近年来,按照特定文体来教学已经成为很多专家和一线教师评课的共识,“不能把小说教成散文”“要按照诗歌的体式来教诗歌”之类的说法相当常见。但从目前的研究来看,一方面,对以现代汉语写成的文学作品而言,是否需要把文体辨析得那么清晰,或许仍有可供商榷的空间;另一方面,我们对古诗文的辨体意识则相当不够。前者的文体问题容待另文专论,本文则专就后者中的五律和七绝这两种诗歌细类加以探讨,希望以此为例,引发教师和研究者对古诗文辨体之重要性的认识,并对一线教学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