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视域下小学低年级公共意识培育的研究与实践——以道德与法治二年级上册第三单元“我们在公共场所”为例
郑青
一、关于培育公共意识的内涵和价值体认(一)公共意识的内涵广义而言,公共意识是指人们对社会公共领域的认识和行为的自觉性,是独立自由的个体所具有的一种整体意识或整体观念。公共意识根据其义务与责任,可以划分为两个层面上的意识,即公共规范意识与公共参与意识。其中,公共规范意识是指在公共生活领域中人们所体现出来的遵守共同的社会规范的公共意识。公共规范意识在日常生活中主要体现为:公共道德意识(即公德意识)、公共秩序意识、公共法律意识和公共环境意识。所以,这里的规范既包括狭义上的明令禁止的行为,也包括一般的、普遍意义上的社会行为规范。公共规范意识注重将外在的规范准则内化为个体的行为标准,是个体在公共领域中自由活动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