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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教育应有序、有法、有度、有效

毕春燕 谭婷

十堰市东风52小学

为了帮助学生打好书法基础,提高书法修养,十堰市东风52小学在书法教育中遵循有序、有法、有度、有效的“四有”原则,精准把握书法教育的规律,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全面提升。一、有序书法教育必须遵循由浅入深、由简到繁、由易到难、由局部到整体的规律。学生学习书法之初,教师就要肩负起培养学生书写习惯的责任。《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对小学生的书法提出了明确要求:养成正确的书法姿势和良好的书写习惯,书写规范、端正、整洁。
【栏 目】 实践_教育观察
【分 类】 基础教育
【出 处】 《湖北教育(教育教学)》2024年05期 第38-39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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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春燕,谭婷,. 书法教育应有序、有法、有度、有效[J]. 湖北教育(教育教学) . 2025(05): 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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