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员教师与骨干教师“双向培养”机制的实践研究
梁昌明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普陀区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方案(试行)》《中共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双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加强教师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双培养”工作,应对学校发展人才队伍建设转型期,我校党支部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把党建与教师队伍建设有机融合,着力培养业务骨干为党员,党员为业务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