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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意识初探:从事物分类到数据分类——以苏教版“数据分类(一)”教学为例

张冬梅

江苏省南京市琅琊路小学

“数据意识”是学生“会用数学的语言表达现实世界”的主要表现之一。《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下文简称“2022年版课标”)将《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统计与概率”领域中的核心内容“数据分析观念”进一步表达为小学阶段的“数据意识”与初中阶段的“数据观念”,并由此确立了从“数据意识”到“数据观念”的进阶性、发展性素养培养目标,为后续高中阶段“发展学生的数据分析素养”奠定基础。小学阶段侧重于培养学生的“数据意识”,这是经由“数据观念”到“数据分析素养”形成的认知起点。数据意识的培养有助于儿童用数学的眼光去观察与认识现实世界,对他们逐步养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分析问题的习惯大有裨益。
【栏 目】 本期关注
【分 类】 基础教育
【出 处】 《小学教学设计》2025年17期 第9-12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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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出/参考文献
[1]张冬梅,. 数据意识初探:从事物分类到数据分类——以苏教版“数据分类(一)”教学为例[J]. 小学教学设计 . 2025(17): 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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