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意识初探:从事物分类到数据分类——以苏教版“数据分类(一)”教学为例
张冬梅
“数据意识”是学生“会用数学的语言表达现实世界”的主要表现之一。《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下文简称“2022年版课标”)将《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统计与概率”领域中的核心内容“数据分析观念”进一步表达为小学阶段的“数据意识”与初中阶段的“数据观念”,并由此确立了从“数据意识”到“数据观念”的进阶性、发展性素养培养目标,为后续高中阶段“发展学生的数据分析素养”奠定基础。小学阶段侧重于培养学生的“数据意识”,这是经由“数据观念”到“数据分析素养”形成的认知起点。数据意识的培养有助于儿童用数学的眼光去观察与认识现实世界,对他们逐步养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分析问题的习惯大有裨益。